备注:
1. 本刊承接冶金、建材、化工、耐火材料、水泥、玻璃等行业的产品介绍以及厂矿介绍等文字广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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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截稿日期一般为刊出前两个月,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安排;
6. 广告刊出前,按规定收取广告费;
7. 本刊例2007年执行。